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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监会对银行为企业债担保"限行"迫使丢弃"拐杖"
作者:王栋琳   出处:中国证券报    编辑:飘流瓶 日期:2007-09-25 08:25
    

  企业债走向市场化的脚步越来越快了。

  消息人士透露,银监会近日对银行为企业债担保“限行”,通知已发给工、农、中、建、交五家银行。分析人士认为,这一新政策将迫使企业丢弃担保这副“拐杖”,走向信用定价、市场化发行的道路。

  “企业发债,银行作保”是我国企业债市场的一大弊端。目前市场上245只未到期的企业债里,仅有三峡债、中信债等7只为无担保企业债,其余绝大多数企业债都是由银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。

  银行为企业债担保的结果是,企业债的信用风险淡化,发行利率中几乎体现不出信用利差,同时期发行价出现“一刀切”的倾向。目前企业债的信用评级严重趋同,98%为AAA级,这在很多国际投资者看来简直不可理解。

  由于是银行担保,投资企业债与买金融债一样安全。因此企业债一点也不愁卖,成了市场上的“香饽饽”。一到企业债发行时,各类机构千方百计上门争取一些额度,主承销商经常是应接不暇。一二级市场利率相差很大,从发行到上市的间隔时间又往往很长,于是出现了“关系户”可以无风险套利的一级半市场。

  这种状况对大企业、大公司来说利大于弊,降低了发行成本,又能高效地融资。对大机构来说也很有利,可以凭借实力在一级市场多拿一些“筹码”。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,要发行企业债就太难了,银行往往不愿为这样的企业提供全额不可撤销担保。真正想投资却挤不进一级市场的小机构,也只能在一级半、二级市场上多付出成本才能买到企业债。资源、资金的配置被扭曲。

  那么,企业债发行时为什么一定要银行担保呢?分析人士表示,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债发展初期极不规范,如在1992年曾经爆发过大范围的信用危机,各方对此都心有余悸。另一方面是由于受到机构投资企业债方面的限制。

  发改委官员表示,今年以来下了很多功夫推动企业债放弃担保。但由于目前保监会对于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并未“开闸”,保险机构不能投资无担保企业债。而企业债多数期限为10年以上,保险机构又是长期债的重要配置者,如果被排除在投资者范围以外,将大大影响企业债的发行和交易。因此多数企业本身还是希望得到银行担保的。

  证监会刚发布的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》中明确,发行时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。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也表示,将继续加强协调,推动保险机构进入公司债市场。

  分析人士预计,在企业债和公司债丢掉担保的“拐杖”以后,发行主体和债券的信用等级将拉开差距,公司债会出现“优劣”之分。全社会完整的企业信用记录可藉此建立起来。企业将不得不加大信息披露力度,同时也有更大的动力管理和运用募集的资金、改善经营。

  对于银行来说,失去企业债担保这块“蛋糕”,短期内担保业务收入难免会受到影响。目前,大银行担保收入约占中间业务收入的3%。但长期来看,随着公司债规模迅速增大,各种资质的公司都将开始发债,难免良莠不齐,这一政策是有利于化解银行经营风险的。

  从投资机构来说,加强对企业和债券信用分析的意义将更加凸显。在失去担保的“屏蔽”后,不排除未来会有个别企业债出现信用危机,债券不能按时兑付。机构的投资分析能力将面临更大的考验。

  评级机构的作用也将得到强化。业内人士介绍说,国际上的惯例是,发行企业的评级往往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评级公司的资质。国内评级机构必须提高自身水平,一批有公信力、权威的评级机构也将随之诞生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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